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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造价中存在问题与控制策略!由于市政工程大多处于市区,属线型工程,影响工程的控制性因素很多,如行人与车辆干扰、交叉作业、隐蔽工程和地上地下障碍物多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另外,定额子目的及时补充完善、施工过程的项目管理、造价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等也会影响工程造价的较终确定。本文主要对以上几个方面并结合笔者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谈一谈自已的观点和看法。一、市政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一)现行定额更新速度与新工艺新技术不匹配在市政工程的预结算编审过程当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定额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市政施工时往往为了减少二次开挖的费用,一些强弱电预埋管道的过路段往往采用定向钻牵引施工,由于这些管道管径小,又是常常几个管子一起牵引的。如采用投标报价则综合单价包干,结算时无异议。但实际若是费率招标或设计变更就会对该项目的结算价产生较大争议。其主要原因就是市政定额中仅有单根管线牵引的定额,而无多根管线同时牵引的费用计算规定。定额的缺项会对不同工程、不同地域、不同施工水平的企业带来不利影响,并且大多数市政施工企业没有自身的企业预算定额体系,即不能根据工程实际制定企业定额,现场造价人员也不具备在施工过程中定额缺项项目进行一次性补充定额编制的能力,导致该项目的单价不能与施工现场的实际成本匹配,从而产生纠纷和异议。(二)建设、监理单位对签证价未严格把关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施工单位往往会对预结算进行高估报价,使得预结算价格和施工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偏离较大。虽然建设单位对审计费用有比较严格的控制,在建设工程中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的权利、责任、义务不明确,既有的规章制度得不到落实,使高估报价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些工程施工单位为了减小资金压力,就把部分项目转包给个人,收取管理费,未能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个人承包则缺少相应的机械设备和技术人员配备,在签证项目过程联系单时五花八门。例如A项目,施工合同是费率合同,过程中增加零星宕渣填筑,签证的内容是宕渣实际使用数量及购买价,并相应增加材料二次短驳费用,监理与建设单位均签字认可。按此签证组价,该部分宕渣填筑综合单价达到了180元/m3。送审结算时,审核人员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按信息价确定宕渣价格,审核价仅为60元/m3,两者差距较大导致产生争议。究其原因,就是施工单位仅仅按照自己的采购成本报价格,而建设及监理单位也没有按合同约定认真复核盲目签证,从而导致了签证价格与合同中按信息价结算这一条款发生了冲突。(三)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造价人员在编审竣工结算,均以竣工图、竣工资料为依据。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的竣工图与现场情况不符,或用施工图盖上竣工章作为竣工图使用,这就影响竣工资料的真实性。施工单位在编制结算时,项目部一般会提供一份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但对于审核单位的造价人员,只是简单地按竣工图结合竣工现场计算肯定不行的,必须通过仔细查阅隐蔽资料结合现场才能较好的完成算量工作。如果监理工程师在竣工图签证时严格要求,就能避免重复的工作,减少审价失误。实际工作中还存在部分项目竣工资料不完整等情况,特别是管道闭水试验,定额计算规则是按实际闭水长度计算,往往竣工资料缺少这部分资料,编审人员的缺少计价依据,引起造价纠纷。